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利巴韦林片
商品名称:威利宁
英文名称:Ribavirin Tablets
汉语拼音:Libaweilin Pian
【成份】
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
化学名称:1-β-D-呋喃核糖基-1H-1,2,4-三氮唑-3-羧酰胺。
分子式:C8H12N4O5
分子量:244.21
【性状】
本品为薄膜包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
【适应症】
1、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;皮肤疱疹病毒感染。
2、 与干扰素α联合使用,治疗成人慢性丙型肝炎。
【用法用量】
口服
1、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:成人一次0.15g。一日3次,疗程7天。皮肤疱疹病毒感染:成人一次0.3g,一日3次,疗程7天。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/kg:分4次服用,疗程7天。
2、成人慢性丙型肝炎:利巴韦林剂量为成人每日800mg~1200mg,或15mg/kg,分两次服用或遵医嘱。建议疗程为24至48周。利巴韦林制剂不能单独使用治疗慢性丙型肝炎。用药时须在医师指导下,根据疾病特征(如基因型)、治疗反应和耐受性进行个体化调整剂量。
干扰素α的用法用量请参阅相关说明书。
剂量调整原则:
利巴韦林与干扰素α联合使用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实验室异常时,应调整利巴韦林剂量或停药:
(1)、以下情况应减量至每日600mg:
对于无心脏病的患者,血红蛋白<10g/dl;
对于心脏疾病稳定的患者,4周内血红蛋白下降≥2g/dl;
间接胆红素>5mg/dl。
(2)、以下情况应停药:
对于无心脏病的患者,血红蛋白<8.5g/dl;
对于心脏病稳定的患者,减量治疗4周后血红蛋白仍<12g/dl;
白细胞<1.0×109/l;
中性粒细胞<0.5×109/l;
血小板<25×109/l;
直接胆红素>2.5倍正常值上限;
间接胆红素>4mg/dl(>4周);
血肌酐>2.0mg/dl;
肌酐清除率<50ml/min;
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>2倍基线和10倍正常值上限;
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>2倍基线和10倍正常值上限。
以上标准也适用于其他不良反应或实验室异常。因不良反应或实验室异常停药后,如果不良反应消失或严重程度降低,可尝试以每日600mg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并进一步增加至每日800mg,不建议增加至起始剂量;如果不良反应持续存在应停药。
停止用药:
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的HCV RNA水平。如果治疗12周后HCV RNA降低小于2log10或者治疗24周后HCV RNA仍可检出,应考虑停止干扰素/利巴韦林治疗。
如果治疗期间出现肝功能失代偿,应停药。